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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四川南充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24-03-22 16:39:02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市将于2024年3月22日启动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南充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心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级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1.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向个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申请。

  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查询路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23四川省—查看各认定机构电话。

  2.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向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申请。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在全市各县(市、区)和西华师范大学设确认点。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我市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种类,申请人须选择本校确认点;其他人员选择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为确认点。

  四、认定程序

  2024年上半年,我市部分认定机构试点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所报名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确认报名机构是否开通“全程网办”,按所报名认定机构的规定和程序做好认定申请。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开通“全程网办”,认定程序分网上申报、材料上传、材料审查、材料补充、证书领取5个环节,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市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材料上传

  申请人应在网上申报时间结束前,按要求上传确认材料。

  即:上半年第一批次于4月30日18:00前,上半年第二批次于6月20日18:00前完成材料上传。

  (三)材料审查

  我局2024年上半年材料确认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不进行现场确认(特殊情况除外)。

  第一批次审查时间:5月6日8:00至5月10日18:00;

  第二批次审查时间:6月21日8:00至6月28日18:00。

  (四)材料补充

  在确认过程中,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认定要求,请根据我局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的留言提示,重新准备材料,并上传系统替换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材料补充截止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 5月16日18:00;

  第二批次:2024年7月5日18:00。

  (五)证书领取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支持教师资格证书邮寄。申请人在网报时,请详细准确填写收件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因地址错误、信息不全造成证书邮寄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材料要求

  (一)照片

  认定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规定上传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其中,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应线下提交本人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与网报时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照片提交时间及地址由西华师范大学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其他材料

  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准确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含个人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学籍等相关信息),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提交以下材料:

  1.相关身份证明

  (1)社会人员:户口本或居住证。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家庭户口本上传首页和个人

  页;集体户口上传个人主页。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应届毕业生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2)用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的我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上传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

  (4)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身份信息”“其他证书信息”模块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4.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注意:申请人上传的材料应为清晰、规范的扫描件,仅限PDF文件,每项材料大小不超过3M。

  六、体检相关要求

  申请人应在所报名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在南充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到以下医院参加体检。  

  1.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学生可在西华师范大学校医院体检。

  2.其他申请人在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

  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 

  体检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0:30;  

  联系电话:0817-2267829;

  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七、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所报名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及时关注认定状态,错过申报时间、材料提交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申请人请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的指导和《教师资格条例》及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提交材料应真实有效、规范整齐,能清晰看见材料内容。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将通知本人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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