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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东兴区2025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5-03-24 19:17:51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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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我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3月21日至7月25日,现将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5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在东兴区的中国公民。

  2.驻东兴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居住在东兴区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5年上半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批次进行,并实行全程网办。

  1.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1日8:00至5月6日18:00;

  申报对象: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本辖区内的全日制2025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行报名,按要求进行网上数据填报 (“认定机构”项中的“选择机构”项务必选择“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上传照片等程序,并查看注意事项。

  3.网报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

  (2)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

  4.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得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体格体检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要求,本次在东兴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可到以下医院之一参加体检,请携带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体格检查表及两寸照片一张。(检查完毕,请您及时关注体检结果,及时领取体检报告便于网上提交。)

  1.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

  体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兴街道兴盛路709号;

  体检科咨询电话:0832-2851368。

  2.内江市东兴区中医医院

  体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西段39号、54号;

  体检科咨询电话:0832-2220569。

  特别提示:

  申请人如不能到上述医院体检,可到省内各认定机构指定的(以认定公告中明确的医院为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需自行带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由体检医院出具“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结论,体检医院盖章时,请将章印覆盖申请人的签名,否则体检结论视为无效。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公章、结论处未盖医院公章,在网上确认时一律视为无效。体检报告(用PDF文件格式)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指定位置,纸制体检报告由本人保存。

  (三)上传材料补充说明

  1.上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东兴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内江师范学院在读研究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内江师范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类型申请。

  2.上传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内江师范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原件。(内江师范学院学籍证明材料进入学校教务系统自行打印;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证明材料于学校求真楼208教务处办公室开具,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832-2265927。)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上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格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    

  4.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查询官网: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四)网上确认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在线确认的方式,不用现场提交材料。

  1.网上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2025年3月25日-5月9日(工作日8:45-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2025年6月3日-6月27日(工作日8:45-17:00)。

  2.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加工作QQ群(第一批次群号:1014729390,第二批次群号:1007443976),请及时查阅群内发布的消息,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四、领证时间和地点

  通过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cnjdx.gov.cn/)另行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东兴区行政审批局三楼330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字,原则上不代领、不代发。

  咨询电话:0832-2128676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认定机构网站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cnjdx.gov.cn/)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网上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附件(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s://www.scnjdx.gov.cn/dxq/gsgg2/202503/cb5880e290604ad792e28a83a03eb325.shtml)

  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内江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方式

  内江市东兴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3月20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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