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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上半年教资认定工告

2025-03-27 09:06:13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四川省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和《南充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我县将于2025年3月21日启动上半年中小学专升本0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营山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心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机构

  (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部队驻地在营山的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确认点为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认定程序

  2025年上半年,我县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全程网办”功能,认定程序分网上申报、材料上传、材料审查、材料修改、认定审批、证书领取等环节,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体检

  1.体检标准:申请人应在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医院,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标准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并上传系统。

  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3月21日—2025年5月6日期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二批次: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20日期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体检医院:

  ①本次在南充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参加体检。

  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

  预约咨询电话:0817-2267829。

  ②在营山县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到营山县中医医院参加体检。

  医院地址:营山县中医医院新院区(营山县一环路北一段388号,县二水厂对面)。

  联系人:王医生,联系电话:15882663617。

  4.体检要求:详见附件3。

  5.相关准备: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

  在体检医院组织下准确填写《体检人员名单》,做好信息登记,以便认定机构核查体检结论。

  (二)网上申报及提交材料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1日8:00至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prefix_keyLinks_1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的人员。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县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提交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所有印章均为鲜章。所有材料应端正、规范、整齐、清晰,并分页上传,如有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歪斜扭曲等情况均不符合要求。

  (1)个人信息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中心”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含:个人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学历学位学籍等相关信息。

  (2)网办材料

  为避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反复修改或补充,请申请人看清以下要求再上传。

  ①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学历及学籍证明材料。

  认定系统未核验通过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

  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认证)。

  对于网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时效设置为2个月及以上),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扫描证书提交系统。

  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相关网站进行学籍验证或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②普通话证明材料

  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普通话证明材料。认定系统未核验通过的,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测试机构证明原件。

  ③体检材料

  提交指定体检医院统一提供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完整版,体检结论为“合格”,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应完整清晰。

  扫描时,将体检表首页(贴有申请人照片并签名、骑缝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与末页(有体检结论及医院公章)横向合并扫描在同一页面,中间两页横向合并扫描在同一页面,其他粘贴页(检查单)均需扫描上传,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④身份证明材料

  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⑤职务职称证明材料

  认定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⑥其他

  此类材料用于佐证申请地类型。

  A.全日制2025届应届毕业生及用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户口本或居住证(上传要求与“社会人员”要求一致)。

  B.社会人员: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家庭户口本上传户主页(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户主页 (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需扫描在同一页面。集体户口上传个人主页。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个人信息(首页)和现居住信息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C.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

  D.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照片

  本批次需现场提交照片。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此类由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代收)。

  交照片时间:第一批次5月1日—5月12日;

   第二批次6月10日—6月21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交到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201(营山县复兴二街1号),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报名号。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报和体检时提交的照片同版,否则不予发证。

  (三)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时间:第一批次4月1日—5月10日;

  第二批次6月10日—6月25日。

  材料审查方式:网上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特殊情况除外)。网上确认通过,申请人系统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四)材料修改

  截止时间:第一批次:2025年 5月15日18:00;

  第二批次:2025年 6月30日18:00。

  在材料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认定要求,应根据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的留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错过材料修改时间将不予认定,且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认定审批

  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给予申请人认定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

  (六)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第一批次2025年6月1日后;

  第二批次2025年7月10日后。

  领取方式:1.现场领取。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201(营山县复兴二街1号)领取。

  2.邮寄领取。申请人在网报时务必详细准确填写收件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因地址错误、信息不全造成证书邮寄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报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熟悉系统填报步骤。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及时关注认定状态,错过申报时间、材料修改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报名系统留言功能向申请人反馈相关问题,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如因未及时阅读留言错过材料修改时间,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s://www.yingshan.gov.cn/xwdt/tzgg/t_2117805.html)

  1.营山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表

  3.体检注意事项(营山县中医医院体检前温馨提示)

  4.营山县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清单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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