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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2025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5-03-28 15:08:18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专升本1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元宝山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prefix_keyLinks_1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0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七)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1.上半年第一批次。

  网报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9:00至4月8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2.上半年第二批次。

  网报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3.下半年。

  网报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29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申请人员,可选择与认定学段相应的任意内蒙古自治区内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认定机构选择:符合申请高中以下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元宝山区教育局。申请高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受理范围:现场审核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证明材料;现场初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2025年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元宝山区政务服务大厅(平庄西城市民广场南侧,御龙湾小区北侧)一楼Z03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476-3510421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现场确认不予通过)。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均不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文件中“《通办清单》涉及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要求执行。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

  7、体检合格证明

  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和体检须知,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

  8、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按上述时间和现场确认地点(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Z03综合窗口。)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教育局终审,个人无需到赤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要存入个人档案),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请及时关注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的领取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赤峰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元宝山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7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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