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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江北新区2025第一次认定教师资格结果告示

2025-06-24 08:34:01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经南京江北新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2025年第一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276位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认定119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116人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41人幼儿园教师资格。

  因相关部门核查的个人犯罪记录情况尚未全部反馈,如后期我局收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而本人在个人承诺书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做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

  申请人可在附件1处查看认定结果,同时记住领取证书序号(领证时用)。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25年6月30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合格学历)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证地点:南京江北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地址:旭东路629号。领证时间:8:30—17:00,中午正常办公。

  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需有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如不能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申请邮寄。可先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本人详细收件地址、联系电话邮寄至南京江北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邮寄申请,邮寄地址: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旭东路629号,邮编:210044,收件人:汤老师,联系电话:025-69761621。

  领取(收到)材料后,教师资格证书本人留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

  为加强管理,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增加对应届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学历补充和检查功能。2025年上半年及以后,这类人员需要补充有效学历后,方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对应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补充学历,将不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查询服务。补充学历时,系统会和学信网进行学历核验,对没有核验到或无法核验到的学历(专科以下学历、港澳台、国外学历),需要由认定机构审核,相关人员须按要求进行学历补充。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2025年第一次认定教师资格结果

  2.个人委托书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6月20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njnaedu.cn/jytzgg/content_414184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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