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30 17:58:58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及《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0认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潮南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潮南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汕头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潮南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潮南区参加prefix_keyLinks_1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潮南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受理范围
潮南区户籍、在潮南区居住和汕头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潮南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网报时间
申请人在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五、材料审核
我局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无须到现场进行线下材料确认,在网上报名时直接上传相关材料供认定机构审核即可,上传的材料需清晰可辨认且符合格式要求。完成报名后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可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有关材料。我局将于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在网上进行材料审核确认。在材料审核确认期间,申请人应注意登录系统查看材料确认情况,尚未审核确认的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审核通过的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审核后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认定状态为“材料待完善”,显示“材料待完善”的应注意查看认定机构留言信息,以便及时修改或补充材料。
认定材料包括:
(一)身份证明
1.潮南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身份证需上传正、反二面,户口簿需上传户主页及本人页)。
2.持有潮南区居住证(即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在潮南区)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和居住证需上传正、反二面)。
3.汕头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身份证需上传正、反二面,学生证需上传本人基本情况页、注册完整页,必须是每一学期的注册栏都盖有注册章才算注册完整)。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居住证或通行证需上传本人基本情况页及有效期页)。
5.驻潮南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身份证需上传正、反二面,军官证或士兵证需上传本人基本情况页及有效期页)。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学历鉴定证明可以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先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3.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在学期间成绩表以及教育实习鉴定表。
4.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体检指定医院
潮南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体检指定医院为潮南区人民医院。体检地点为潮南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即2号楼门诊楼二楼,联系电话:0754-87752173)。
2.体检时间安排:
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8时至10时30分);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体检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月11日、10月13日(上午8时至10时30分)。
个别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可自行与医院联系后提前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晚上10时后注意禁食禁饮,体检当天空腹验血。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此表须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并用一张A4纸双面打印)。体检前须将体检表中个人基本信息、申请资格种类等项目先按要求填写清楚,个人信息可填写后打印,也可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个人签名须亲笔签名,并在“贴相片处”和“用于贴教师资格证书相片”处同时各贴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体检表上贴的两张相片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系统的相片完全一致,相片背面写上姓名)。
(3)体检时医院验明与到场体检的人是否同一人后,由医院在“贴相片处”的相片盖上体检印章方为有效(注意:用于贴教师资格证书的相片不要盖到体检印章)。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全部做完且合格,才可视为“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后体检表由医院收回,并由医院统一送潮南区教育局。
(4)因各地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不同,请申请人务必明确自己是属于公告第一点认定对象的人员范围,且符合认定条件,才可按照上述体检指引到我区指定的医院体检,选错体检医院责任自负。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潮南区教育局,潮南区教育局在审核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统一将函件报送汕头市教育局,由汕头市教育局统一报省办理相关手续。待函件办理完毕后,潮南区教育局到汕头市教育局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并通知申请人。
(六)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此相片须与本次认定网上报名上传系统的相片和体检表上的相片相同),请将此相片贴于体检表“用于贴教师资格证书相片”处,以备认定通过后用于制作证书时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七)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1)认定机构将依据材料确认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将领取到《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给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申请人个人档案)。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证书预计在12月初可以领取,具体领证时间届时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潮南区教育工会”发布通知。
(2)申请人可以由认定机构提供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选择邮寄领取的申请人务必将邮寄地址和手机号码填写准确无误,联系人(即收件人)要填写申请人本人,如因收件信息填写有误导致证书遗失,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网上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54-87790761。
附件
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请用一张A4纸双面打印)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
2025年9月30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chaonan.gov.cn/stcnjyj/gkmlpt/content/2/2476/post_2476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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