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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5-10-09 16:06:27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3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鹤壁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鹤壁的中国公民。

  (二)驻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市、省二级审核。

  3.符合“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或由申请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注意事项: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鹤壁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2025年10月20日8:00—10月31日17:00。

  2.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1)“请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所在地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需选择“鹤壁市教育体育局”。

  (2)“请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3)“请选择是否在校生”。统一选择“否”。

  (4)上传个人证件照。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此照片后期将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5)签署承诺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个人承诺书》签名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从而影响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6)学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核验方法及申报时遇到的各种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

  (二)体格检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资料下载”栏下载打印,体检表上粘贴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申请幼儿园资格请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点击查看》》全市各级认定机构体检安排

  备注:1.申请人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填写个人信息,贴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上传同一底板的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参加体检。申请人必须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

  2.示范区申请认定人员请务必根据申请认定机构要求选择相应医院。

  (三)确认阶段

  申请人从网报成功之日起到现场确认结束期间,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是否有留言,若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留言。请申请人在“业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处查看是否有“有留言”按钮显示,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温馨提示:网络填报信息请务必注意手机号填写当前正在使用的手机号,并保持电话畅通。网报信息核验未通过,请自查信息填报是否正确)

  现场审核安排:2025年11月6日-11月7日。

  以下申请人需到现场确认:

  (1)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

  (2)中国教师资格网“留言”中,需到现场审核的人员。

  注意: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截止2025年11月14日17:30分认定材料仍未符合要求的,不可取得本次认定证书,需参加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点击查看》》鹤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现场审核相关信息一览表

  备注:户籍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古城街道办事处(身份证、户口本显示淇县高村镇),申报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到淇县教体局认定

  2.确认阶段申请人审核状态有五种:

  (1)“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未完成线上或线下审核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2)“材料待完善”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经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发现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并完善申报材料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3)“材料合格待确认”是指经过确认点工作人员的预审,目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齐全或符合认定要求,但仍需等确认点正式确认通过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4)“待认定审批”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经线上或线下审核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5)“确认未通过”是指线上或线下进行确认时,工作人员审核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的情况。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审核为“待认定审批”状态的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四)认定结论

  2025年11月20日之后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经认定机构再次审核后,做出“认定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审核意见。

  1.“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此次认定,获得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2.“认定未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此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的认定状态。

  (五)领取证书

  证书发放时间为12月中上旬,建议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邮寄证书,现场领取需申请人持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和咨询电话请参考现场审核地点和咨询电话。

  五、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豫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省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上传1.学历证书原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证书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上传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prefix_keyLinks_1(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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