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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莲湖区2025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资

2025-10-20 21:26:23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莲湖区2025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社会人员

  1.具有西安市莲湖区户籍。

  2.持有西安市莲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莲湖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三)居住在莲湖区内的港澳台居民

  1.持有由西安市公安部门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已在西安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认定。

  3.港澳台居民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语文学科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在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核查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认定结果公布及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0日8:00—2025年10月31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比对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本次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

  1.体检医院

  西电集团医院 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体检医院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2.体检时间

  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7日

  西电集团医院体检中心7:30—10:00

  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8:00—10:00

  最终体检时间以预约系统设定时间为准。

  3.体检标准

  莲湖区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4.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5.体检要求

  (1)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共安排2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

  (2)莲湖户籍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体检,非莲湖户籍申请人还需提供莲湖区居住证。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3)申请人在体检中须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4)体检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栏内容,并签字确认。

  (5)为了给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体检环境,避免体检人员集中,我区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预约制度(具体预约方法见下),未预约的申请人医院将无法安排体检。

  (6)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7)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我局。申请人可在体检预约系统中查看体检结果。

  (8)申请人须在网报成功后再预约体检,若未完成网报,则无法预约体检。

  6.体检预约系统说明

  2025年下半年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提交体检预约、查询预约状态、下载体检表、查看体检须知、查看医院信息等。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访问预约平台

  申请人通过微信扫描下图访问预约平台,进入预约系统。

  (2)填写登录信息

  申请人首次进入预约平台请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登记的手机号码进行身份验证。

  (3)核对个人信息

  申请人进入小程序后,需认真填写核对个人信息和认定机构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预约。提交体检预约申请后,基本信息不可修改。

  提示:

  ①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开展,申请人在信息核对时,务必认真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认定机构等基本信息,并确保正确无误。若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进行修改。

  ②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24小时后方可进行预约。

  ③若预约出现问题,请在每日预约时段内拨打小程序下方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4)体检预约时间

  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定于10月26日上午8点——11月6日下午4点开放。

  ①申请人在每日下午4点前,可预约未来5日的体检。(具体以系统设定为准)。

  ②若要撤销预约,必须在体检预约日期前一天下午4点前操作。

  ③因故不能如期体检,也未按期撤销预约,则视为爽约。每个申请人最多可撤销3次或爽约1次。超过限定次数,申请人将不可通过平台预约,请申请人务必按约体检。

  ④每日下午6点至次日上午6点为系统维护时间,期间可能出现因系统维护而无法访问的情况,请知悉。

  提示:请大家尽早安排体检时间,错峰体检。具体体检预约时间及相关操作以预约系统设定为准。预约过程中,若遇技术问题,可联系预约平台登录页下方预留的技术支持电话。

  (5)体检状态查询

  申请人可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中查询体检状态。成功预约后,申请人可查询自己预约的医院、体检时间等信息。体检完成且医院上传体检结论后,申请人可以查询自己的体检结果。

  (6)体检须知

  请申请人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预约的体检医院。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认定机构确定的认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安排将于体检结束后在莲湖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ianhu.gov.cn/)另行公告。

  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本人办理:

  1.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4.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1)户籍在莲湖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莲湖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莲湖区居住证原件。

  (3)莲湖辖区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学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地在莲湖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内容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省公安部门已开通陕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相关业务办理。申请人可通过陕西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治安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请自行办理,现场确认时带上查询结果进行核验。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1.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

  2.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四)认定结论及证书领取

  认定审核工作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请关注莲湖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莲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29-87638220 (工作日 9:00—12:00 14:00—18:00)

  附件:

  1.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2.体检医院联系方式.docx

  3.体检事项温馨提示.docx

  4.授权委托书.doc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17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lianhu.gov.cn/xwzx/gsgg/1979015552583634946.html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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