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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市名山区2026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03-26 14:00:19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省、市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现将我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受理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认定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名山区的中国公民;驻名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到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

  2026年名山区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全程网办,线上确认,本人不再到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一)体检

  因认定方式为全程网办,在网上报名时需要上传体检报告,建议申请人自行先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取得体检报告后再进行报名。

  1.名山区教资体检指定医院为雅安市名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电话:0835-3224566)。申请人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1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去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建议上午10点前空腹到医院,《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2,由医院提供)。医院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如出现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体检未下结论、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未粘贴照片、未在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等情况,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表(PDF文件格式)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指定位置,纸质体检表由本人保存。

  2.特别提示:根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规定,新体检办法自2026年4月20日起施行。因此2026年4月20日前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原体检标准,使用附件1体检表;2026年4月20日及以后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新体检标准,使用附件2体检表。

  因医院体检结论有可能会延迟几天取得,请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体检,避免因网络报名时不能提供体检报告而无法进行认定。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08:00至5月6日18:00,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请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日08:00至6月18日18:00,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填写认定信息

  (1)上传标准照。在填写认定信息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体检表粘贴照片一致),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请注意仪容整洁、着装得体。

  (2)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照网页“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上传网办材料补充说明

  所有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高清扫描件,若材料歪斜变形或模糊不清均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上传。

  (1)身份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上传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名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学历学籍证明材料。上传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大陆高校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网上无法核验,须上传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上传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读证明。 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证明材料。应上传与申报教师资格层次相符的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未比对核验通过的上传原件;

  (5)体检材料。《体检表》需要完整上传,将各页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清晰,不可漏页。(注意:每个小项都要有医生签名、体检结论为合格,粘贴的照片和体检结论栏都要加盖医院公章)

  (6)其他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网上确认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线上确认的方式,不用现场提交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1.网上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3月30日9:00至5月9日18:00

  第二批次:6月9日9:00至6月25日18:00

  2.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网上做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请申请人注意查阅,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为了避免证书邮寄丢失的风险,本次不采用邮寄方式。

  特别提示:应届毕业生在申请认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请在领取证书时提交核验毕业证原件和学历注册备案表。认定报名信息中,“是否在校生”选择了“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认定申报过程中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联系;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应与《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上粘贴照片相同;

  (五)根据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温馨提示:教资认定除体检自费外,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通过不明链接、二维码缴费。

  (七)临时QQ工作群。申请人员请实名加入临时工作群,群号:1005487383,务必填写备注名为“学科+姓名”,否则不能入群。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请及时查阅,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八)咨询电话:0835-3236760 0835-3236761 0835-3236762

  附件

  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26年4月20日前报名的申请人员使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26年4月20日及以后报名的申请人员使用)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scms.gov.cn/gongkai/show/eb91d01e79017681e8638a4dc4f083b0.html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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