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30 12:01:53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0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壶关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壶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壶关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在壶关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根据考试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prefix_keyLinks_1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从业禁止核查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检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申请人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见附件2)。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全程网办”的方式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确认工作将在线上完成,无需线下递交材料。
四、认定时间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10日17:00;
第二批:2026年6月15日8:00至6月26日17:00;
第三批:2026年9月14日8:00至9月24日17:00。
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按照提示流程网上办理,逾期无法报名。同时,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教师资格网上系统留言提示。认定机构对网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通过系统留言或电话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或补充,申请人须第一时间进行上传或修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以免影响后续确认审核。详见注意事项(附件1)。
(二)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体检时间。
第一批:2026年3月31日至4月3日,4月7日至4月13日;
第二批:2026年6月16日至6月18日,6月22日至6月30日;
第三批:2026年9月15日至9月24日,9月28日。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壶关县中医院(壶关县西城路9号)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并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可根据自身体检安排合理规划时间。未参加体检或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体检时间:上午8:00—11:00。体检前须空腹10小时。体检咨询电话:0355-8778475。
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1张体检时使用,另1张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三)领取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确认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确认工作的,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对因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的通知,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附件
1.注意事项
2.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3.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huguan.gov.cn/hgxgk/zfxxgk/zwgk/ywjyly/xzspjgknr/202603/t20260327_3151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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