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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6中小学幼儿园教资认定

2026-03-31 22:08:5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为做好我区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海南省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0认定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人员范围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琼山区的人员;

  2.持有居住地为琼山区的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区)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均不可替代使用);

  3.在琼山辖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4.琼山区户籍就读于外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琼山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区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琼山辖区内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及现役武警。

  ★★特别提醒: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二)学历条件

  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学科教师资格:一级乙等及以上;

  2.申请语文学科、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二级甲等及以上;

  3.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prefix_keyLinks_1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取得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仅限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身体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近三个月内在省内或省外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准入核查

  在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地证明(仅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等。

  (二)学籍、学历证明。

  (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海南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六)近期本人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与申领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同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大陆)申请人无需提交,由认定机构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二)(三)(四)无需提供纸质版。

  四、认定批次与时间安排

  为方便申请人,我省开通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和现场导办两种途径,申请人可在四个认定批次期间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第一批次:4月7日至4月17日;

  第二批次:6月1日至6月18日;

  第三批次:9月11日至9月24日;

  第四批次:11月2日至11月13日。

  注:逾期不予受理。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在认定批次期间访问海南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点击相应搜索结果进入界面,点击“立即办理”,选择认定机构所在地(附件1)进入相应认定机构办理页面。点击“第一步”根据所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进入认定事项,核验户籍信息、上传户籍材料。回到前一事项界面,点击“第二步”跳转到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后续认定填报,填报前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手册下载: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使用手册”)。

  现就填报过程中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认定权限,申请人须根据自身情况找准所属认定机构(附件1),不允许跨机构认定,如需了解具体认定事宜请及时电话咨询认定机构(海南省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和公告发布渠道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海南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申请人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避免在网报时间内因未找对认定机构而贻误认定。

  特别提示: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不能将本校作为认定机构确认点。

  2.申请人须上传已完成的《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PDF版,若不清晰将会贻误认定。

  为体现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妊娠及哺乳期(一年内)的人员可申请免除胸部透视项目检查。申请人须向检查医师交验HCG检查单、B超报告或新生儿出生证明,由医师在“胸部透视”一栏备注“妊娠”或“哺乳期(一年内)”并签名。

  3.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4.两种考试类型仅可选择一种用于本次认定,有多种合格证书的,请申请人根据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时间,合理安排认定顺序,以免过期无法使用;

  5.申请人在认定通过前,须持续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留言、海南政务服务网的短信提醒及所属认定机构的电话。如有留言等相关信息,须及时按照要求进行补正。

  (二)作出认定结论

  认定机构将在当批次网报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认定材料审核,审核通过予以认定的,认定机构制作《教师资格证》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由认定机构根据认定过程中申请人填报的领取方式发放。

  六、重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学历条件外其他条件均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我局可先予以审批通过,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能够实现自动核验后,我局才制发证书。(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四)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我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以教师资格证的申报种类和申请人户籍(居住证)划分认定权限(不以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所在地为依据),申请人员须根据自身情况找准所属认定机构,不允许跨机构认定。高校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时选择就读学校校区所在地对应市县区认定机构,学校有分校区的,应当选在分校区所在地对应的市县(区)认定机构。具体认定机构选择和权限请见今年认定公告中的附件 1。

   

  其中,琼山区审批局的认定对象是:持有海口市琼山区户籍或持有海口市琼山区居住证,且申请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的人员。非上述人员不是我区认定对象,若申报将不予受理,若因此耽误认定的,后果自负。

  举例:申请人甲,持有海口市龙华区户籍(或居住证),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是海口市龙华区审批局;

  申请人乙,持有海口市琼山区户籍(或居住证),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海口市教育局;

  申请人丙,持有万宁市户籍(或居住证),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海南省教育厅;

  温馨提示:

  就读于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琼台师范学院府城校区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认定机构是琼山区审批局;就读于桂林洋校区的,认定机构是美兰区审批局。  

  (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 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 号)工作部署要求,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可能存在变动,请通过公众号“海口市琼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关注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最新公告。

  七、现场办理

  1.现场办理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号双创广场社保大楼一楼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时30分-12时,14时-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邮政编码:570000,咨询电话:0898-65813500。

  八、办理时限、结果物及领证方式

  1.办理时限

  (1)承诺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2)特殊环节: 15 个工作日( 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关于特殊环节的说明:

  ①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 (教政法函〔2019〕12号)“一、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10项证明事项……(六)取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的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改为《个人承诺书》。其中,涉及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改为政府部门核查。”

  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第五条 学校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③关于申请人的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分批次函询公安部门

  2.结果物

  (1)《教师资格证书》 (一本) :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一式两份,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一份,申请人领取一份,申请人务必妥善保存并及时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

  3.领证方式

  海南政务服务网支持“窗口自取”或“政府付费邮寄”方式(二选一),需由申请人在海南政务服务网办件办结前做出选择,办件办结后将无法修改。如选择邮寄,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邮寄地址的详细信息。

  附件

  1.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权限 

  2.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qsqzf.haikou.gov.cn/hksqsqzf/tzgg/202603/0a4e5a5d82a14a9893430abfd2f47d49.shtml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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