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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市左权县2026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04-01 06:07:09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和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 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6〕25号)文件精神,做好我 县2026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 实施办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左权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左权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左权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晋中市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 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 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 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 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在左权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 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 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 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 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根据考试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幼 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 定 教 师 资 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 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 、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

  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 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 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 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 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 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 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 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 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 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 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 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

  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 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 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 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 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 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 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晋中市指定体检医院(名单 见附件)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 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 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 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 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从业禁止核查

  1.山西户籍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方式:微信搜索 “山西公安”公众号,点击【民生警务】,进入一网通页面, 在【个人业务】界面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按步骤申办, 核验成功后打印即可。非山西户籍申请人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派 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

  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 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 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 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 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 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10日17:00。

  第二批:2026年6月15日8:00至6月25日17:00。

  第三批:2026年9月14日8:00至9月24日17:00。

  网上报名期间,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 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晋中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 择左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 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 点均为左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左权县现场确认地点为:左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涉农

  和社会事务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

  修 改 。

  (二)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底版照片 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2,A4 纸双面打印),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见附件4),体 检结果当次有效。

  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 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 明。

  申请人如需复查,复查医院须与首次体检医院一致。

  (三)现场确认时间

  第 一 批: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第二批: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

  第三批: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请在规定时间段到现场确认点确认。

  (四)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

  本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 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 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认定机构具体证书

  发放时间由现场确认点安排并通知。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 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 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 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 (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驻左权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 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 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左权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 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 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 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 《 教 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 ( 网 址 : https://www.chsi.com.cn/x1cx/bgcx.jsp, 学信网在线申请), 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 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就读于成人教育(自 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 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 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 验,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 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原件。纸质证书 遗失的,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 (http://www.cltt.org/#/scoreQuery) 查询,打印查询页面。

  (六)身体条件材料

  明确标注“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的《山西省申请 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须在有效期内。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 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 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 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 等级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 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 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 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 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 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 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 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 人本人承担。

  (四)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 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

  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 格证书信息。

  补 充 学 历 操 作 方 法 见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https://www.jszg.edu.cn) “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左权县政府网发布的通知公 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左权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354-8621388。

  附件

  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打 印)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打 印)

  3.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4.晋中市2026年教资认定指定体检医院预约方式

  左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jzzq.gov.cn/zwgkzy/fdzdgknr/tzggzwgk/gggs/content_72873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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