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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04-08 14:50:46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精神,现将我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对象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之一:

  1.会昌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会昌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会昌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会昌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根据有关规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赣州市辖区内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关注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我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无犯罪记录核查

  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我局统一核查。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我局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准入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八)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会昌县教育体育局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26年4月8日8:30—4月17日17:30;第二阶段:2026年6月10日8:30—6月18日17:30。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随后在该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相关流程见公告附件2。

  未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的申请人员,可能导致无法核查身份信息、体检结果、无犯罪记录等信息,出现无法认定的情况,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申请人网上报名进行学籍、学历核验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完成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二)材料审核(网上确认)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审核改为线上审核,申请人无需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和确认,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将所规定的申报材料上传报名网站。

  1.材料审核时间。第一阶段:2026年4月13日—4月24日;第二阶段: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24日。

  2.申请人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密切关注审核结果,我局在报名系统上将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申请人要在审核截止日前根据审核反馈的信息补充相关材料或更正信息,如在审核截止日前未按审核反馈的信息补充相关材料或更正信息的,视作放弃本次申请认定。报名系统材料审核通过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3.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体检和提交照片及采集表

  1.体检时间。第一阶段网报人员体检时间:2026年4月14日—4月27日(工作日期间);第二阶段网报人员体检时间:2026年6月15日—6月26日(工作日期间)。体检对象为材料审核通过(网上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员,体检当天务必为空腹状态。

  2.体检医院:会昌县人民医院,地点:会昌县文武坝镇教育大道8号,会昌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西区健康管理(体检)中心。

  3.提交照片及采集表。申请人员准备2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注明姓名等信息),同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照片采集表》(附件3),将一张照片粘贴至《照片采集表》(附件3),另一张粘贴至体检表(无需打印体检表,医院已准备体检表)。《照片采集表》(附件3)和另一张照片在体检时提交。

  4.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方可认定。体检费用由申请人员自行负担,由体检机构据实收取;体检结果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

  5.申请人逾期未体检视为放弃申请认定。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1.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移交至个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由档案管理机构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另一份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2.证书领取选择邮寄方式的,申请人在报名系统相关选项中务必准确无误填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因申请人填写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导致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法邮寄或领取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选择邮寄导致证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等后果的,由申请人或收件人自行与快递公司协商,认定机构不承担责任。邮寄费用采用到付方式由申请人或收件人据实给付。

  3.具体的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事项另行公告,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会昌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我局咨询电话。

  (三)会昌县教育体育局是会昌县认定教师资格的唯一合法机构,任何中介机构以教师资格认定为由开展的相关活动均与会昌县教育体育局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认定咨询电话:0797-5636541,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797-5625339。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2.江西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报名流程

  3.照片采集表

  会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7日

  注:识别下方二维码可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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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252zQTWWss6c7RPMoAyuQ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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