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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衡山县2026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05-14 22:11:52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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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2026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衡阳市2026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衡山县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种类有: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湖南省和衡阳市有关规定,衡山县教育局负责认定辖区内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县户籍;

  2.在我县居住,并持有我县有效居住证(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持有我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应届毕业生仅在2026年第一批次可在学校所在地认定,第二批次需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衡山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在衡山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证书有效期内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要求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7.无犯罪记录和从业禁止核查。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

  第一批次为5月13日8:00—6月24日17:00。(第二批次另行公告)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教师资格认定信息中"户籍地址"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地址保持一致),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此照片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6)网报时可选择自取和邮寄两个方式。建议选择邮寄方式更为高效,衡山县教育局可以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将存放申请人档案中,请妥善保管)免费邮寄。申请人注意:在填报地址时应尽量详细,精确到县市区和乡镇、村(社区)、组,请确保联系地址、电话无误!请勿在此期间更换手机号码或设置来电拒接等操作!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无法联系等情况导致收不到证书的,本认定机构将自动默认为自取方式。

  (7)有关网上填报,请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按照申请人使用手册仔细填报相关内容。

  2.体检

  (1)体检时间:第一批次为2026年5月13日—6月24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体检以医院安排为准)。

  (2)凭身份证自行选择衡山县人民医院、衡山县中医医院、衡山县妇幼保健院参加体检,申请人可任选其中一家医院完成体检即可。

  (3)体检医院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

  ①衡山县人民医院:衡山县开云镇白石巷69号,门诊6楼体检中心,体检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联系电话:0734—5811958。

  ②衡山县中医医院: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北路328号,体检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联系电话:0734—5900060。

  ③衡山县妇幼保健院:衡山县开云新区九龙大道旁,3楼体检中心,体检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联系电话:0734—5824163。

  (4)体检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规定项目检查。

  (5)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医院体检中心自行领取《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进行体检(自备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粘贴在《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上);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体检的人员领取体检表时必须主动告知体检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因体检项目不同)。

  (6)体检当日早上禁食,要求空腹进行体检;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晚上10点后禁食,务必保持充足睡眠。

  (7)申请人完成各项体检内容后,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验收;体检发票由申请人保留,以便查询。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如没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将不参与本次认定。

  3.佐证材料上传

  衡山县教育局本次认定实行全程网办,受理审查期间无需到现场办理,请申请人将所有佐证材料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于6月24日前上传至网办材料中。

  申请人须提交网办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上传要求的所有材料):

  (1)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

  ①衡山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

  ②衡山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均不可作为属地材料);

  ③驻衡山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持在衡山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请人需将以上四种属地身份材料其中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项。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申请人在颁发证书前应取得毕业证书。请将①毕业证书②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三种学历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一"咨询服务"一"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普通话证明材料。将普通话证书或普通话成绩证明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4.受理审查

  受理审查时间:6月25日-7月7日,本机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的网报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意见。本次认定全程网络评审,不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

  受理审查期间,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佐证材料上传错误或在指定时间内(7月3日前)没有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从而导致审查没通过的,由本人自行负责,本认定机构不再接受现场认定或指定时间外(7月3日前)的补充材料。

  5.颁发证书

  我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查阅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有"现场领取"和"邮寄"(邮寄方式更高效快捷)两种方式。选择邮寄人员,可以选择绑定"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小程序,绑定收件人手机号码,查询个人邮递信息。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或"衡山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户口簿、居住证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衡山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7.保证上传的照片清晰,符合上传要求。若因申请人上传照片不清晰、不符合上传条件而导致照片显示不出、照片打印不清晰等情况,由认定机构联系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务必保证网络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

  六、咨询方式

  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联系方式:0734-5817971;联系地址:衡山县工业大道政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

  公告查询方式:http://www.hengshan.gov.cn/xzfgzbm/xjyj/zfxxgkzn/"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或"衡山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附件

  关于衡山县2026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常见问题解答

  衡山县教育局

  2026年5月12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s://www.hengshan.gov.cn/xzfgzbm/xjyj/fdzdgknr/zcwjjtz/20260512/i3900589.html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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