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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云南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及报名安排通知

2017-05-11 11:32:04 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2017春季云南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报名入口为“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阶段:2017年4月18日至5月19日期间。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7年春季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云南省的社会人员。

  3.工作单位在云南省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4.本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含在读本科、专科、专升本和研究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含户籍未迁至云南省,但在云南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学生)。

  (二)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免测普通话。

本文关键字: 云南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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