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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云南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及报名安排通知

2017-05-11 11:32:04 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三)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州(市)教育局认定;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云南省教育厅认定。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按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见各认定机构通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1.要求用A4或A3纸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照片: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报提交电子照片和办证照片相同)。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师学校中的学前教育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师范处批准的学历才认可;

  2.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云南省普通话测试由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309室,联系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

  经过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原发证日期为准),可申请补办。补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规定的通知》(云南教语[2013]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六)思想品德鉴定表

  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提供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键字: 云南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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