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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2017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6-15 16:40:36 来源:阜阳市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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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2017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6月14日--6月16日。

阜阳市教育局2017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及《安徽省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17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阜阳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阜阳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请申请人员关注相应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阜阳市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信息发布:6月6日--6月13日,阜阳教育信息网及其他阜阳媒体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

  网上申报:6月14日--6月16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00-20: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县市区教育局受理的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网报时间原则上与市教育局保持一致。

  集中体检:6月14日--6月19日。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请在规定期间到阜阳市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格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体检费用自付,由体检医院、体检站按规定收取。

  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确认时间及地点以各级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为准。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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