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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6-17 10:17:37 来源:渭南教育网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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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确定,报名入口为中国教师资格网

渭南市教育局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7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及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渭教师〔2017〕10号)要求和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的人员,包括2017届驻渭高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渭的社会人员。

  2、2017届驻渭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就学、工作单位在渭南市的中国公民。

  2、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备《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户籍条件

  1、申请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为渭南户籍(提交本人户籍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渭南辖区内就业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票据、明细等材料。)。

  2、驻渭高校2017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在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在7月上旬取得毕业证书的,参加所在高校网报并现场确认。毕业季如因各种原因未能申请认定的,毕业后下一个认定季按照社会考生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渭南师范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师范类2017年应届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6月7日至6月12日。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6月20日。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应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应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渭南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或所在高校。

  2、核对所填认定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认定信息。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须由本人负责。

  3、提交成功后,请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做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网报成功后申请人自行打印“带报名号的信息”表。

  5、报名及打印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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