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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6-17 10:17:37 来源:渭南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二)现场确认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考生网报结束后,到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及所在高校咨询体检安排并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见附件)。现场确认时间:渭南师范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6月7日至6月12日。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6月14日至6月20日。

  现场确认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的带有报名号的信息表。

  2、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由考生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 A4纸正反面打印)。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半身照片2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

  3、户籍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后现场返回本人)。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备案表的制表日期须在2017年6月7日之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合格的体检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

  8、填写完整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社会考生由户籍所在社区、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在校学生由就读学校出具)。

  9、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10、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中级工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装订,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所在县市区或学校、姓名、申请学科等相关信息。复印件与原件分别装订。

  (三) 体检

  体检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的相关规定,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四) 证书领取

  申请人于7月下旬及时与各县市区教育局、所在高校联系,领取所提供材料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一份,认定申请表由本人交存个人档案。

  五、注意事项

  1.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收缴虚假证件并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2.我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关注渭南教育网(http://www.wnedu.gov.cn),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申请人应及时了解网上相关信息,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掌握认定时间节点,准确选择现场确认点,核对录入信息,牢记密码和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网报或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渭南市教育局

  2017年6月5日

  附件:

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

  渭南师范学院 2133936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3033129

  临渭区教育局 2669805

  华州区教育局 4733734

  华阴市教育局 4611398

  潼关县教育局 3811380

  大荔县教育局 3266015

  澄城县教科局 6868821

  合阳县教育局 5515586

  韩城市教育局 5224252

  蒲城县教育局 7212897

  白水县教育局 6156311

  富平县教育局 8203241

  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112109

  经开区教育局 2050039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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