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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第一阶段广州南沙区教师资格认定领取证书通知

2017-07-21 11:45:24 来源:南沙教育信息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关于领取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初中及以下)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7〕1号)文件精神,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合格的人员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认定“高中”、“职中”合格的人员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7月24日-2017年8月4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09:00-12:00,13:30-17:00;周五09:00-12:00,13:30-15:30

  二、领取地点: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56号窗口

  三、领取程序:

  1、本人领取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请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以应届毕业生条件申请的,请出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则提供毕业成绩单。材料审查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3、本人签名确认并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初中及以下)证书领取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34683336)

  广州市南沙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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