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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河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5-11-25 17:20:40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五、其它事宜

  (一)、考生须知

  1. 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 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 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 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 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7.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8.报考幼儿园,小学,中学(含中职文化课)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

  (二)、成绩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领取时间及方式登陆www.ntce.cn另行通知。

  (三)、考试收费

  2015年下半年面试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核定的新标准执行。具体请关注我省相关公告。

  (四)、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86030203

  邯郸:0310-6269908

  邢台:0319-2235812

  保定:0312-7927629,0312-5881917

  廊坊:0316-5908655

  衡水:0318-2120088

  沧州:0317-3170658

  秦皇岛:0335-3865055

  唐山:0315-2801353

  张家口:0313-2561383

  承德:0314-2131206

  省认定中心:0311-66005786、66005789、 66005780

  (工作日9点-11点;14点-17点)

  附件:

河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现场确认点.docx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5年11月18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面试 2015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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