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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江苏教师资格面试公告(1月9日—10日面试)

2015-12-11 11:31:16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2.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3.江苏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六)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现场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三、面试内容

  1.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3.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4.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5.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江苏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jseea.cn)。

  四、收费标准

  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为每人135元。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6年3月初通过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七、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咨询电话:025-83235921

  附件:

江苏省201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信息表.docx

学籍证明(样张).doc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26日


本文关键字: 江苏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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