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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湖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知

2015-12-30 16:47:58 来源:湖北师范学院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四)日程安排

时间 类 别3月12日(星期六)
上 午下 午下 午
9:00-11:0013:00-15:0016:00-18:00
幼 儿 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成绩查询

  4月19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国家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笔试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

  四、面试

  (一)考核内容

  面试按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执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报名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7个类别,其中,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分8个科目;初级中学分15个科目;高级中学分14个科目;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面试遵照《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试点)面试暂行办法》实施,且考点一律选择在华中师范大学。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考生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并于考前一周在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从计算机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五)成绩查询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2016年6月23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复核。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六)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时间及地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报名网上发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收费标准

  执行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精神,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面试每人每次200元。

  附件:

2016年上半年湖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附件.doc

  湖北师范学院

  2015年12月28日

本文关键字: 2016上半年湖北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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