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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16-09-08 14:38:00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区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 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9月6日至9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

  2. 潍坊、济宁2个市的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2”,其他市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1”。

  3.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报名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要求,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尚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旦通过确认,所有信息不得再更改。

  (二) 考区确认

  时间:2016年9月7日至10日16:00

  为方便考生报考,自2016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环节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济宁考区除外),在面试和资格认定时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考生网上报名后,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开展网上确认有关工作,及时对本地所有报考考生信息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并确认(仅检查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姓名等文字信息是否规范)。

  1.选择济宁为考区的考生,须本人到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办法见附件1。

  2.选择其他市为考区的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等待确认结果即可(原则上考生报考后两日内完成确认工作)。

  3.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根据未通过原因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完毕保存后,需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类别、省份、考区、报考科目,然后提交,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务必于考区确认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潍坊、济宁考区除外)

  通过确认的考生于 9月16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没有在规定时间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潍坊、济宁两市为考区的考生报考信息经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确认通过后,即视为完成报名流程,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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