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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16-09-08 15:19:53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州、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四)有关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云南教育网(www.ynjy.cn)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871-65112453

  考务咨询电话:0871-65148075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16年8月31日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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