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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6-12-13 16:20:03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

  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现场确认点进行审核确认。

  1.2016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2.2016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确认期间到报名时所选择的考区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全省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统一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考生可就近在各州(市)确认点审核确认。

  (三)报名费支付方式及准考证打印: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考试报名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23日17:00。2017年1月2日-8日考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四)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一致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五)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不一致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云南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三年级学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2)。

  2.人事关系在云南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经社保部门见证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3.云南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2)。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六)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现场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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