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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6-12-15 15:12:47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四)现场确认: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实行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在现场确认期间携带相应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指定确认地点(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办理手续并在报考信息确认单及承诺书上签字确认。禁止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个人替代考生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现场确认只负责受理考生面试报名身份信息确认工作,考生学历信息审核将在教师资格认定阶段完成。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黑龙江省的外省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附件2)原件。

  考生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注意事项:

  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现场确认,须在确认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现场确认。超过确认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缴费:面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于12月23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根据教育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146号)及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6〕37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共计240元。

  三、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共8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相同,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四、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五、面试考点

  我省本次教师资格面试共设7个考点: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大庆师范学院、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省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黑龙江职业学院(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

  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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