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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上海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流程|面试安排公告

2017-04-11 18:26:32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八、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九、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有效期内,于每年2-3月期间、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咨询联系方式

  1.网上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服务大厅→在线咨询→业务咨询→我要提问,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相关信息发布。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4月11日


本文关键字: 上海教师资格面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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