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证报名 > 正文

广西崇左2017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5 13:35:05 来源:崇左市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审核。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户籍证明(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和南宁地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除外)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原件;

  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3),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认定人员需到本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医院进行体检);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通过国考的考生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见附件4),2015年上半年及以前的考生须到崇左市教育局四楼406室领取“考试合格证明”;

  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叠放。

  (三)资格认定。

  根据本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在崇左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zsjyj.gov.cn)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四)颁发证书。

  经本市教育局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相应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在申请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时告知本人。

  六、有关要求

  (一)网报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对社会人员询问要履行告知义务,确保通过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人员在认定有效期限申请认定相应种类教师资格证书。

  (二)因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摧毁等原因需要补办和换发证书的,通过登录崇左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zsjyj.gov.cn),查看首页“办事指南”了解办理办法。对咨询相关事宜人员,请各单位、各部门要耐心解答。

  (三)请各相关院校在本院校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将本学期初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册表以纸质公文形式及申请人员的材料一并报送市教育局复审。

  市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何白薇,0771—7837801。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17号).pdf

  2.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4.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jpg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