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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2017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5 14:10:43 来源:河南省平顶山市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4.报送地点

  (1)第一、二类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详见附件)。

  (2)第三类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第三类申请人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体检及现场确认时间:全市拟定时间段为:2017年4月11日—5月18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认定报名起止时间(请申请人员关注本地具体认定报名时间安排)。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4月11日—5月10日,体检时间:2017年5月4日—5日,地点:平顶山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市一中东侧);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17年5月16日-18日,地点: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三)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和提交材料(详见附件)。

  (四)6月30日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网站),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7年7月28日前完成。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市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工作计划,在本地教育网站醒目位置及时发布有关公告,组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申请人的询问,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熟练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保证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中坚持依法认定,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如发现有违规认定者,将依法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县(市、区)要做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系。

  附件:平顶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览表

  2017年4月5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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