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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长沙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5 15:04:14 来源:长沙教育信息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证明件的证明时间需在现场确认的当月内)或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原件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局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 ;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获得的除外),均应到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对证书进行核实,并由其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

  (5)申请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

  (6)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双面打印2份后,在签名处由本人亲笔签名;

  (7)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只需复印第一页和检查结论页,即封面和封三);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表格在卷宗里下载,该表由申请人的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9)《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表格在卷宗里下载;

  (10)标准一寸照片1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11)申请人参加现场确认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案卷卷宗一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下载必须的卷宗,提交的材料与卷宗目录顺序、要求一致,卷宗内所有内容于现场确认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

  卷宗下载地址(注意解压缩后找到对应的卷宗):2017年卷宗(非师范类社会人员及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人员)

  三、资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到相应区县(市)教育局领取证书,详情请询区县(市)教育局。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领取证书地点为: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申请人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0731-84899723

  长沙县教育局0731-84872366

  望城区教育局0731-88068543

  浏阳市教育局0731-83682040

  宁乡县教育局0731-81800220

  芙蓉区教育局0731-84683244

  天心区教育局0731-81830083

  岳麓区教育局0731-88999309/88999312

  开福区教育局0731-82528895

  雨花区教育局0731-85880212

  五、相关文件

  1. 湘教通〔2017〕101号 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 湘教资办字〔2017〕5号 关于2017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3. 湘教发〔2015〕39号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2017年3月30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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