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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娄底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6-15 15:49:31 来源:娄底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8.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交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应依序装订成册。

  (三)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报系统: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娄底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人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新化县(省直管县)的,申请以上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均为新化县教育局。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5)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

  2.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或相关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当场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详细注明原因,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当场告知其补充或完善。

  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8日-5月9日(春季批次)和11月6日(秋季批次)。现场确认地点:娄底市政务中心二楼市教育局窗口;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地点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考试中心。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含新化县户籍人员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由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4月16日-5月14日(春季批次,节假日除外)和10月16日-11月15日(秋季批次,节假日除外)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专家审查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颁发证书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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