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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年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2017-06-16 10:55:56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网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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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对个别专业的职称省内不能评审,需委托国务院部委、中央单位或外省评审的,送审前申报材料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并出具委托函,以便进行评审结果确认。

  7. 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须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后,评委会方可受理。

  (六)申报方式和步骤

  1. 省教育厅受理的高、中级职称评审,采用纸质材料和网络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职称评定系统登陆方法:

  (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gdjs.gdedu.gov.cn,进入“广东省教师工作网”。

  (2)在网页左侧,点击“教师职称评审”,进入综合职称评定系统。

  (3)找到“中职职称评定”,选择2017年,点击进入后,再选择进入相应版块。申报人进入“个人职称申报”版块,学校进入“学校工作管理”版块,地市教育局进入“市局审核处理”版块。

  (4)具体申报步骤:

  ①申报人向学校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表格可从我厅网站下载填写,表格栏目不得增减)并通过学校初审后,由学校在“职称评定系统”中为申报人创建账号。对未通过学校推荐或在学校参加评审认定的申报人,学校不得分配账号。

  ②经学校确认推荐的申报人进入“个人职称申报”版块(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业绩成果和证书证明等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文件格式,须在首页编制与内容对应的目录并标注页码),打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本人签字确认后,放入纸质申报材料袋。

  ③学校审核纸质材料和网络申报信息,核实申报人填写的评委会、专业资格等信息无误,确保上传系统的论文代表作、业绩成果和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并能在系统中完整清晰打开,然后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④地市教育局审核材料会相关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省属中职学校将申报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表》和《推荐表》由地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负责扫描上传至“职称评定系统”并提交。全部申报人员材料上传后,通过“中职职称评定系统”打印《申报人员详细信息表》,按照要求,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我厅。

  2. 职称认定和非省教育厅受理的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申报单位和个人须同时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www.gdhrss.gov.cn/zyjsrc)进行申报。

  (七)工作要求

  1. 各地各校的职称申报认定和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评审质量,并积极推动实现与岗位聘用的相互结合。

  2. 申报人要真实准确报送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明。申报人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真实、客观、完整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佐证材料应包括由学校或有关部门对学历、资历、继续教育、任教课程及课时、科研项目(课题)、论文(论著、教材)以及年度考核、担任班主任、本人实践及指导学生实习、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承担公开课、听课评课等方面的情况出具的有效证明。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材料。申报人所填报的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应当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申报人在取得现资格期间,如有违规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必须在申报表的工作负面情况说明栏如实填写,不填写但经查实存在的,将视为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行为。

本文关键字: 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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