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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年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6 11:01:44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五、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费240元。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历鉴定等费用,按规定另行缴纳。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政策规定、认定范围、程序、条件开展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我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及时将本市开展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时间安排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会同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普通话测试、体检、学历(或学位)鉴定等工作。

  (三)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广泛宣传、积极支持本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非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及时为学生出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学业成绩单、思想品德鉴定等。

  (四)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是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最后机会,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高等学校要广泛宣传,使符合认定条件人员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确保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平稳过渡。

  各地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如需咨询,请联系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20-37628372;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20-37627657。

  附件:各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2月15日

  附件

各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各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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