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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6-16 16:12:09 来源:襄阳市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二)现场确认时间:

  4月24日8:30开始至4月28日17:00结束。

  现场确认地点:1、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确认点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或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2、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确认点在襄阳市行政审批局三楼社会事务科,电话:0710-3251270。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与网上申报的电子照同底);

  2、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3、提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毕业证和

  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成绩以及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可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提供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可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提交《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此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学信档案下载打印。

  5、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鉴定)。

  7、申请人须按照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学籍档案成绩单)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顺序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把有关材料整理规范,并自备档案袋。

  (三)体检时间:

  5月6日至5月7日上午8:00。

  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带与网报照片相同版2寸彩色照片,于5月6日或7日上午8:00前到襄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前不得进食、喝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申报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或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使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

  三、资格认定

  凡经过审核,并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事项

  (一)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供打印版,在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右上角粘贴与网报相同版1寸彩色照片(供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二)请县(市)区教育局或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在春季现场确认时间内将高中(中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报材料汇总(用档案袋装好)送到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审核,并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在指定时间进行体检。

  (三)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附件:1、《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襄阳市教育局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附件.docx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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