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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17-06-16 17:29:29 来源:莆田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三)现场确认(受理)

  1、确认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7年6月23日-6月26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7年6月27日-6月28日。

  2、确认地点:各县区教育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注意网报系统)

  (四)审核认定: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审核认定时间:2017年6月27日-7月10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认定时间:2017年6月29日-7月10日。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领证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领证时间:2017年7月11日-7月12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领证时间:2017年7月11日-7月12日。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各县(区)教育部门(现场确认点)签领。

  在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请关注认定机构门户网站和电话咨询,如有其他变化将在市、县(区)教育部门网站公告栏通知。

  四、网上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22日。

  2、报名方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申请人在申报选择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的申请人员,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其面试学科一致。

  3、申报流程:

  本次网上申报,请按照以下流程操作:注册→选择认定机构→选择现场确认点→填报信息→核对信息→提交信息→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按钮)→退出。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本文关键字: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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