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证报名 > 正文

海南省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7-08-24 16:33:58 来源:海南省教育厅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省教育厅将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切实加强管理,保证测试工作质量,加强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2.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学院 10月14日至15日

  海南大学、海口经济学院 10月21日至22日

  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 10月28日至29日

  3.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委托有关高校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琼教师〔2009〕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未授权组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高校,将本校受理申请人员花名册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我厅将根据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委托有关院校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各本科院校组织本校申请人和我厅委托的高校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在测试前报我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核备案。

  4.有关收费严格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1745号)执行。

  (五)上报申请材料

  经现场确认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申请人材料,由各高校按规定的时间集中报送到省教育厅审核认定,逾期不予受理。

  1.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材料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

  (5)海南省内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7)《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8)高校附属医院申请人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9)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材料1份。

  以上(2)—(9)材料按顺序夹在材料(1)中。

  2.受理高校申请材料的时间安排:

  (1)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11月6日

  (2)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11月7日

  (3)海南大学 11月8日

  (4)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11月9日

  (5)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11月10日

  (6)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11月13日

  (7)海南医学院 11月14日

  (8)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11月15日

  (9)海口经济学院 11月16日

  (10)海南师范大学 11月17日

  (11)琼台师范学院 11月20日

  (12)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1月21日

  (1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11月22日

  (14)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1月23日

  (15)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11月24日

  (16)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11月27日

  (17)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11月28日

  (18)三亚学院 11月29日

  (19)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 11月30日

  (20)海南健康管理职业学院 11月30日

  (21)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学校情况商定

  四、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报名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咨询解答及审核工作,严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承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高校,要严格执行测试评价标准,制定测试方案,保证测试质量;各高校要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7月28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海南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