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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2017-09-13 16:20:38 来源:扬州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三)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四)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五)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您的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六)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七)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八) 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在“教师资格”栏目 “资料下载”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等。

  六、体格检查

  材料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于2017年10月20日前公布在扬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栏。体检结果预计在体检结束2周内公布在扬州教育网,体检合格视为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条件。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361239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咨询电话:

  宝应县教育局 0514—88222683

  高邮市教育局 0514—84683329

  仪征市教育局 0514—83450395

  江都区教育局 0514—86533860

  邗江区教育局 0514—87895012

  广陵区教育局 0514—87365503

  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0514—87962302

  附件:

江苏扬州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附:认定机关联系电话:

  说明:

  1、表中第 1-3 栏由申请人填写;第 4-11 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 8 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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