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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凤阳县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通知

2017-09-22 14:20:45 来源:凤阳县教育体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四)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考核证明原件,考核结果需注明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5.注册期内的各年度考核证明原件,考核结果需注明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6.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初次聘用为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1、2、3项所列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有聘用合同的还需提供第3项所列材料。

  本细则实施前已经任教的在岗教师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1、2、4、5、6项材料。

  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应当提交暂缓注册情况说明。

  五、特殊情况说明

  1.具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定期注册受理期间,一个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请注册一个与其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两种以上教师资格且都与任教岗位相应的,申请注册哪一种教师资格,由申请人自定。

  2.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

  这种情况(简称“高证低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向下融通的政策,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不强制要求具备与现任教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

  3.不得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

  这种情况(简称“低证高聘”,包括持有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担任非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原则上不属于“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采取“暂缓注册”办法,限期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低学段(或实习指导岗位)任教,期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或评优评先;

  4.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现任教学科不一致

  这种情况(简称“科证不一”)原则上不属于“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但考虑到历史成因及普遍性,特别是在小学教师向全科教师发展的趋势下,在定期注册(含首次)工作中,不对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现任教学科的一致性做出强制要求。

  5.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可相互通用,按申请人的申请类别注册。

  6.教师资格证书上无“任教学科”信息项

  1996-1997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时期(以下简称“过渡时期”)和1998年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时期(以下简称“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没有“任教学科”信息项。持有此种证书的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定期注册信息系统”)中报名时,“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栏选择“无”。

  7.无普通话测试等级

  1996―1997年过渡时期和1998年试点时期获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因国家当时未对普通话水平做出要求,此类人员在定期注册信息系统中报名时,“普通话水平等级”一栏选择“免测”。

  六、工作要求

  1.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与广大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关系密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2017年定期注册工作平稳顺利。

  2.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注册条件、注册程序、注册结论使用、注册工作要求等,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定期注册结论体现形式及注册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执行。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9月15日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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