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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教资笔试真题练习:醉酒故意伤害事件

2023-03-06 09:50:2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即将开始,在备考的时候,很多考生都会出现精疲力尽的时候,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好的面对考试,我们给大家准备了“历年教资笔试真题练习:醉酒故意伤害事件”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大家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

  【历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答案】放学后,15岁的李某与同学王某在酒店和朋友聚餐,在喝完从酒店买的白酒后,李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李某拿起酒瓶击中王某的头部,致使王某成为植物人,此次伤害事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B、未满16岁的李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C、酒店应当承担王某的全部刑事责任

  D、李某的学校应当承担王某的部分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中两条规定,李某应负刑事责任。

  以上是给大家分享的“历年教资笔试真题练习:醉酒故意伤害事件”,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信息请关注新东方在线教师资格证考试网,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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