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证认定 > 正文

2023年湖北咸宁春季高中(中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结果

2023-06-18 13:38:36 来源: 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中国教师资格网发布的通知,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已经陆续开始,以下是关于“2023年湖北咸宁春季高中(中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结果”的通知。

  经申请人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和资料复核,同意受理张红艳等525名高中(中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等方式向咸宁市教育局或市民之家教育局窗口举报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715—8256168、8126487。 

  公示后,将进入审批认定、制发证书等程序,发证方式为邮寄。邮寄材料包括“一证一表”。一证:教师资格证一本,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一证一表”是申请人已认定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请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本人档案内。

  以上是关于“2023年湖北咸宁春季高中(中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结果”的介绍,希望能给考教师资格证的同学带来帮助,更多关于教资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本频道。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