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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之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

2024-02-02 08:49: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

  学生权利的保护是其身心健康发展的条件,实现中学教育目标的要求

  权利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1、 教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1)危险时教师挺身而出;(2)教师须尽到保护义务

  2、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1)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2)不得随意缺课

  3、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1)不能强迫学生做有损人格尊严的事;(2)不能侮辱、谩骂学生

  4、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生命健康权(1)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不得以其他方式侵犯 学生生命健康权

  5、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6、 教师不得侵犯学生财产权

  7、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1)不要随意泄露学生隐私;(2)不得随意翻看学生物品

  8、 教师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本文关键字: 小学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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