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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2024-09-13 16:39:12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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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和南充市教体局工作安排,我市将于9月13日起启动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所在地在阆中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阆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合格证明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心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由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由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即日起至10月14日期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0:30

  3.体检医院

  (1)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阆中市名城医院参加体检(阆中市保宁街道新村路东段22号),联系电话0817-6299999。

  (2)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参加体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联系电话0817-2267829。

  4.注意事项。见附件3《体检温馨提示》。

  (二)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9月13日8:00至10月14日18:00

  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3.认定机构。(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确认点选择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确认点选择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4.提交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所有印章均为鲜章。所有材料应端正、规范、整齐、清晰,并分页上传,如有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歪斜扭曲等情况均不符合要求。

  (1)个人信息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中心”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包含个人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学历学位学籍等相关信息(学校所在地在我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需准确填写已毕业学历信息及在读学籍信息)。

  (2)网办材料

  ①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学历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交学历及学籍证明材料。

  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②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供证书原件。无法通过系统直接比对核验的,在“普通话证明材料”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测试机构证明原件。

  ③体检材料

  提交体检医院统一提供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完整版,体检结论为“合格”,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应完整清晰。扫描时,将体检表首页(贴有申请人照片并签名、骑缝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与末页(有体检结论及医院公章)横向合并扫描在同一页面,中间两页横向合并扫描在同一页面,其他粘贴页(检查单)均需扫描上传。

  ④身份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⑤职务职称证明材料

  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⑥其他

  此类材料用于佐证申请地类型。

  学校所在地在我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用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并上传在“学信网”下载的在读学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时效设置为2个月及以上)。

  居住地在我市的,提交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个人信息(首页)和现居住信息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户籍所在地在我市的,提交家庭户口本上户主页(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户主页(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需扫描在同一页面。集体户口提交个人主页。

  驻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

  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照片提交

  ①时间:10月16日至10月18日

  ②地点: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503办公室

  ③要求: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报名号。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报和体检时提交的照片同版,否则不予发证。

  若申请人在异地,照片可邮寄或委托他人现场提交(邮寄地址: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503办公室,收件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817-6306560)。

  (三)材料确认

  1.确认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9日

  2.确认方式:网上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特殊情况除外)。网上确认通过,申请人系统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四)材料修改

  1.截止时间。10月27日18:00前

  2.注意事项。在材料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认定要求,应根据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的留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错过材料修改时间将不予认定,且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认定审批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给予申请人认定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

  (六)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预计为2024年11月22日左右。

  2.领取方式。本次领取方式为邮寄领取,申请人在网报时务必详细准确填写收件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因地址错误、信息不全造成证书邮寄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报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熟悉系统填报步骤。

  (二)申请人要按所报名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及时关注认定状态,错过申报时间、材料修改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我市普通高校非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应持已毕业学历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请认定。

  (四)认定机构通过报名系统留言功能向申请人反馈相关问题,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如因未及时阅读留言错过材料修改时间,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1.阆中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图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体检温馨提示

  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12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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