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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4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24-09-23 21:15:15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为做好我市2024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4年9月19日8:00—10月9日17:00。

  网报对象: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相关操作:

  1.申请人在我市规定报名时间内,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选择“社会人员”确认点;

  2.选择“邮寄证件”的申请人,请准确填写收件人地址,确保快递能及时准确联系,因邮寄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15日-10月21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确认地点:赣州市教育大楼五楼会议室(章贡区环城路5号)。

  (三)体检

  体检时间为10月15日-10月25日,体检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地点将在赣州市教育局官网及“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认定范围

  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赣州市辖区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赣州市辖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赣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市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prefix_keyLinks_1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3.“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

  2.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体检

  1.所需资料:现场确认后,将《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以下简称《体检表》)提交至复核组加盖公章,携带盖章版体检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去体检医院体检。

  2.其他事项:体检须空腹,《体检表》和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送赣州市教育局。

  五、其他事项

  更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江西教育网、赣州市教育局官网和“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8391156。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

  赣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ganzhou.gov.cn/

  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gzsjyj2016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赣州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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