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证认定 > 正文

四川资阳市乐至县2024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2024-10-22 19:48:58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四川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和《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我县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乐至县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者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

  4.首次注册上一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新进学校的人员首次注册,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申请定期注册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

  2.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注册周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影响到当年度教育教学考核的。但经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进修学习、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假、产假等情形除外;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二学年以内,恢复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达到注册条件的,在下一年度申请注册;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二学年及以上恢复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重新首次注册。

  2.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360个国家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的(含虽然完成培训学时但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未完成360个国家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的,达到规定学时或学分后的下一年度申请注册。

  3.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合格等次的;

  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除外),从考核合格起重新计算注册周期,注册周期内考核合格,再申请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不合格,影响恶劣的;

  2.在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4.无故未申请定期注册的。

  三、办理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此材料申请人在上网注册成功后下载打印(注:表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个人档案号)。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聘用合同复印件。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5.师德表现材料。

  6.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或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7.近五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注:每年至少72学时,工作不足五年的,工作几年提供几年继续教育,超过五年的只提供近五年,中间不得间断;继续教育合格证遗失的,可找相关证明材料复印加盖相关部门鲜章。)

  所有复印件必须有复印属实字样及学校鲜章,《注册受理单位材料确认表》由县级注册机构审核后,返回学校进行公示。

  申请首次注册的,只需提供第1、2、3、4、5项材料和首次注册前一年度考核表或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

  根据定期注册机构工作要求,准备申请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28日。

  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及初审时间:10月29日—11月29日。

  现场确认工作以县直学校和学区督导组为单位收集注册人员相关资料,于11月4日—12日在教体局由专家集中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申请人自行申报填写,信息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2.(二)在定期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持有假证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3.《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能提供原认定时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在网上能够查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先按补办程序补办证书,然后再注册教师资格。

  4.一人一年只能对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办公地址:乐至县新南路186号 乐至县教体局人事股:23012868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10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