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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医学院2024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11-27 21:38:51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4〕73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51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校本部承担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受聘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医院医务人员及各临床医学院专职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学校拟聘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认定人员不做要求。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

  (五)持有高等教育层次《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经学校“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考核合格。

  (六)在职人员近两年至少完成两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且授课对象为专科以上学生。

  (七)学校申请人须在编在岗或已与学校签署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八)受聘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医院医务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校以正式文件聘用并由人事处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至少1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九)持高等教育层次《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申请认定的,申请认定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跨专业认定的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并合格。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2024年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00至11月20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二)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校教师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师职业道德与师德修养、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等。

  2.培训方式及学时要求:采用线上学习方式,登录包头医学院网站-机构设置-管理服务-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培训平台-本人注册-进入空间-我的研修,学习“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指定课程(共学时),学习课程结束后须参加教学基本素质能力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共两次考试机会。培训及考试通过后参训人员可下载打印结业证书。

  3.培训报名时间:11月1日上午12::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2024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教学基本素质培训人员明细表》(附件6)电子版及扫描版(盖公章)发送至人事处张佳艺OA(教师发展培训平台需提前导入参训名单,请参加本次培训的老师按时报名,以免延误此项工作)。

  4.线上培训时间:11月4日-11月10日。培训、考试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24:00,届时将关网,请在此之前完成所有培训及考试任务

  5.免训条件:以下人员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不参加高校教师资格教学基本素质培训。

  (1)已参加教育部或自治区组织的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项目并合格者;

  (2)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岗位的教师。

  (三)面试安排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供申请人近一年内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五)材料报送

  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附件2),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审核并汇总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于11月21日前报送至行政楼411室,电子版材料发人事处张佳艺OA。

  四、其他安排

  对于已取得高等教育层次《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全部两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合格证书可在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继续使用,2025年起不再作为认定依据。

  联系电话:7167727

  附件(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s://www.btmc.edu.cn/info/1016/12366.htm)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

  3.教学情况审核表

  4.医务人员授课情况证明(模板)

  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

  6.2024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教学基本素质培训人员明细表

  7.参训人员使用手册

  人事处

  2024年10月30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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