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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局2025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25-03-21 21:09:58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各校(园)、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专升本1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及《遂宁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船山区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5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遂宁市船山区(含市直园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报名方式

  (一)认定机构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局:受理户籍或居住地、就读学校在本辖区内(含市直园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流程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1日9:00至4月3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prefix_keyLinks_1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9: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届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下半年:9月11日9:00至10月15日18:00。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现场确认

  (一) 现场确认时间:

  5月7日至5月9日(上半年第一批次)、7月2日至7月4日(上半年第二批次)、10月20日至10月22日(下半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现场确认地点: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局人事股(401),联系电话:0825-2222772,联系人:肖老师。

  (二)申报者现场确认需呈报下列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遂宁市船山区(含市直园区)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在遂宁市船山区(含市直园区)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申请人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学科);

  6.指定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为“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需准备照片1张)。

  申报者请自备档案袋,将以上复印件装袋,以便认定通过后封装存档。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0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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