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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认定公告

2025-03-27 20:58:06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四川省、南充市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市将启动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专升本0。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5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prefix_keyLinks_1学生)在阆中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心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由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由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确认点选择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选择本校确认点。

  四、认定程序

  2025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

  (一)体检

  1.体检标准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

  即日起至6月20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

  3.体检医院

  (1)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阆中市名城医院参加体检(阆中市保宁街道新村路东段22号),联系电话0817-6299999。

  (2)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参加体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联系电话0817-2267829。

  4.体检要求

  请仔细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1),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前往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按要求完成体检。同时,在体检医院的组织下准确填写《体检人员名单》,做好信息登记,以便认定机构核查体检结论。《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可在医院领取。

  (二)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即日起至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市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申报流程

  (1)填写个人信息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中心”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含:个人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学历学位学籍等相关信息。

  注意:我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准确填写已毕业学历信息及在读学籍信息。

  (2)上传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在申报时间内按要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申报材料(材料种类和要求见附件3)。上传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所有印章均为鲜章。所有材料应端正、规范、整齐、清晰,并分页上传,如有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歪斜扭曲等情况均不符合要求。为避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反复修改或补充,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所需材料要求再上传。

  (3)提交照片

  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还需现场提交照片,在规定时间内交到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503办公室,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提交时间:第一批次5月12日—5月16日;

  第二批次6月25日—7月2日。

  照片要求: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和体检时提交的照片同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报名号。

  (三)材料确认

  1.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5月7日8:00—5月16日18:00;

  第二批次6月21日8:00—6月27日18:00。

  2.确认方式

  网上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特殊情况除外)。网上确认通过后,申请人系统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四)材料修改

  截止时间:第一批次5月23日18:00;

  第二批次7月4日18:00。

  在材料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认定要求,应根据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的留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错过材料修改时间将不予认定,且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认定审批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给予申请人认定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

  (六)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第一批次6月20日之后;

  第二批次7月20日之后。

  领取方式:邮寄领取。申请人在网报时务必详细准确填写收件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因地址错误、信息不全造成证书邮寄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注意:2025届应届毕业生(即第一批申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还需提交毕业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最后确认,方可邮寄。扫描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核验证明(合并成一份PDF文件),并附上文字备注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学科,发送至邮箱14669426@qq.com。请申请人在6月20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以免影响证书领取。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邮寄时间以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报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熟悉系统填报步骤。

  (二)申请人按报名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及时关注认定状态,因错过申报时间、材料修改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我市普通高校非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应持已毕业学历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请认定。

  (四)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通过报名系统留言功能向申请人反馈相关问题,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如因未及时阅读留言错过材料修改时间,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申请人在申报时需按要求在线签署《个人承诺书》,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s://www.langzhong.gov.cn/xwdt/tzgg/bmgg/202503/t20250326_2121091.html)

  1.体检注意事项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清单

  4.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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