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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5-05-07 21:08:18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学院本部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以及拟聘教师职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具备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临床教学工作,且近两年来承担临床教学任务、系统讲授1门以上课程(以每人每学年承担10课时以上作为是否系统讲授一门课标准),经所在附属医院和学校审核同意,也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师德考核评价合格;

  2.必须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普通话不做要求;

  4.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5.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或持有《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5月7日9:00—5月13日17:00)

  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1.网上申报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不属于本次认定范围的一律不得进行申报。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申请人选择齐齐哈尔医学院确认点进行网报(工作单位选项按照全称填写)。

  3.申请人网报时,考试形式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认定所在地选择“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底层学科,与本人实际任教学科相一致;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只能选择“思想政治教育”。

  4.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要求上传)。

  5.各直属附属医院网上申报工作,由附属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申报人员进行填报,并按要求指导其填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避免错报、漏报、重复报。

  (二)体检。由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的体检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体检表要求签字盖章。

  (三)现场确认。学院本部各单位及直属附属医院将申报人员材料派专人统一报送至人事处1705室,并协助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5月20日—5月22日

  2.申报人员提交材料:

  (1)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各相关单位自行准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档案袋封皮详见附件3);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按系统要求上传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由学院附属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正反面打印);

  (8)师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4,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9)近3年《高校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10)由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系统承担一门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证明,须学校教务处、人事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须提供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以及学校出具的纳入教师管理和近两年临床教学材料等);

  (11)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

  (13)在编教师,必须提供从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打印出的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聘任制教师,必须出具与学校正式签订的1年以上聘任合同和有关部门出具的学校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提交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各单位统一上报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见附件5,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上交电子版)。

  (四)公示。经现场确认我院参加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材料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思想品德鉴定、体检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认定工作的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依法依规下进行。

  联系人电话:2663336

  附件(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qmu.edu.cn/2025/0506/c345a191780/page.htm)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皮

  4:齐齐哈尔医学院师德考核评价表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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