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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西盟县2025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2025-09-28 18:10:09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要求,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为确保西盟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实施,结合西盟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提高中小学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严格教师资格认定,提高教师职业尊严和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强化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健全教师资格认定体系,规范认定工作,严格教师职业准入,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三、工作原则

  (一)系统设计,统筹规划。统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考试管理、资格认定等主要环节,系统推进改革;妥善处理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实现平稳过渡。

  (二)试点先行,稳步实施。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要求,稳步推进。

  (三)分级负责,规范管理。西盟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定期注册工作指导;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严明纪律。

  四、注册对象

  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门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民办学校工作的公办教师)。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需完成首次定期注册;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满的,需进行第二轮定期注册;上一次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需申请注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盟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注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刚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忠武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罗明忠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陈红燕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超 县政府总督学

  黄显泽 县教育研究和培训中心主任

  成 员: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明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股、县教育研究和培训中心等相关股室人员组成。

  (二)工作管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项经费,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规定时间和有关要求完成注册工作。请各校于9月26日前把本学校的工作方案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股何春玲老师处。

  (三)加强保障。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要求提交的材料多,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定期注册不允许收费,因此各级各类学校应提供相应的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西盟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开展。

  六、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申请定期注册的,除具备首次注册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2.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定期注册:

  1.中止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按教师管辖权限经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借调、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或省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申请首次注册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4.首次注册时持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且经学校教学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下一次定期注册时不具备高学段教师资格或未调整到相应低学段任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4.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七、注册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向所在学校提交材料。

  首次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人员,除提交上述1、2、3、5项材料外,还应提交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二)学校审核以及报送现场确认。各学校对照首次注册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本校教师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县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对集中,就近便利”的原则设置确认点。

  (三)学校进行审核注册。对已完成注册确认的申请进行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学校的已完成注册初审的申请进行复核;市教育厅对已完成注册复核的申请进行终审。

  (四)注册材料归档。终审结束后,负责初审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并加盖公章,一份存入申请人个人事档案,一份由学校保存。

  经首次注册合格的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当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注册至退休年度。已退休人员不参加注册。

  八、工作流程

  (一)宣传动员准备阶段(2025年9月25日—10月9日)

  各学校组织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宣传动员和注册对象摸底工作。通过会议、电话等形式组织教师培训学习《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行办法》,下发实施方案,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重要意义,明白教师资格将打破“终身制”,促进教师终身学习,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强化专业。

  (二)网络申报(2025年10月9日9:00-10月23日18:00)

  全县注册范围内的在编在岗教师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首次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定期注册”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向所在学校提交注册相关材料。

  (三)现场确认(2025年10月9日—10月28日)各学校对注册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四)初审(2025年10月29日—11月18日)

  各学校对注册申请人进行现场材料审查和网报数据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

  (五)复审和终审(2025年11月19日—12月26日)

  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28日,县教育体育局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指南》第五章要求做出申报工作的复核结论。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26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注册申请人员做出终审结论后,县教育体育局确认盖章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六)定期注册工作总结(2026年1月)

  各学校对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进行总结。

  本方案由西盟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股负责解释。如本方案与上级部门的方案相抵触的,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何春玲;联系电话:8342037

  电子邮箱:xmjyjrsg@126.com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ximeng.gov.cn/info/1684/552051.htm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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